安全工程师证是永久有效的,但是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注册的有效期限为5年,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。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,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,不得出租出借证书。违反上述规定的,由发证机构撤销其注册证书,5年内不予重新注册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1.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;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7年。
2.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;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。
3.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;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。
4.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;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。
5.具有博士学位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。
6.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。
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分为四科,分别是:《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》、《安全生产管理知识》、《安全生产技术》和《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》,所有科目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全部通过方可注册。
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》:客观题(70道单选;15道多选);满分为100分;
60分合格。
《安全生产管理》:客观题(70道单选;15道多选);满分为100分;
60分合格。
《安全生产技术基础》:客观题(70道单选;15道多选);满分为100分;
60分合格。
《安全生产专业实务》:专业安全技术部分单选占30%+安全生产案例分析70%;满分为100分;
60分合格。